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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LED项目申报指南

来源:广东省科技厅发展规划处(科技重大专项办公室) 日期:2013-03-05 09:40:34 浏览量:2147

   设立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(以下简称专项资金),是省委、省政府集中力量办大事,推动LED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。2013年该专项资金将继续坚持“两端推进、重点突破”的原则,推进产业链高端环节核心技术、材料、芯片和装备的攻关及产业化,实施一批LED公共照明示范项目,特别是室内公共区域LED照明的规模化应用;重点突破LED质量标准体系建设、标准光组件的产业化和支撑服务平台建设等。

  按现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,本专项主要以无偿资助的方式安排资金,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,如纳入省财政经营性资金股权投资管理改革试点,省科技厅、省财政厅将另行发布有关补充通知,进一步明确采用股权投资扶持方式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。

  专题一:LED产业前沿与核心技术研发(专题编号 0801)

  (一) 专题内容。

  方向一:4~6英寸图形化衬底、GaN复合衬底、非极性或半极性GaN技术及外延生长技术。

  方向二:新型高效大功率LED芯片技术,LED芯片用透明导电薄膜材料(ITO除外)及其在芯片中的应用技术。

  方向三:新型封装结构和材料、高光效高可靠性荧光粉、新型散热材料。

  方向四:高压LED芯片,芯片级系统集成模组。

  (二) 验收指标。

  1.技术指标:

  方向一:制备出4英寸PSS衬底,片内不均匀性小于5%,周期3~5μm;研制出4英寸GaN复合衬底;半极性面GaN表面堆垛层错密度小于1×106 cm2;X射线双晶衍射半高宽FWHM小于400arcsec;蓝光波长分布小于10nm,内量子效率大于85%,电流密度35A/cm2下光电转换效率65%。

  方向二:电流密度35A/ cm2、1W输入条件下,蓝光输出功率大于550mW,色温5000K(Ra>70)白光光效大于170 lm/W);薄膜体电阻率<5×10-4Ω/cm,薄膜可见光透过率>95%;LED芯片封装器件工作电压小于3.3V(工作条件:45 mil×45mil@350mA),电流密度35A/ cm2驱动1000小时25℃下光衰小于5%。

  方向三:具有低热阻,高出光效率新型封装结构;荧光粉转换效率68%,热稳定性在100℃对应25℃下效率下降小于10%。

  方向四:高压LED芯片电压适用范围40~60V,电流适用范围20~35mA;1W输入、色温5000K(Ra>70)条件下,白光发光效率大于130 lm/W;通过集成电路芯片技术及系统内封装(SiP),实现LED芯片与保护、驱动、控制功能结合的系统集成技术。

  2.采用新技术路线,突破国外专利壁垒和技术封锁,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,并实现产业化。

  3.项目实施期内获得与核心技术直接相关的专利8件以上,其中发明专利或国际专利(PCT)3件以上,项目整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一流,与国际领先水平基本同步。

  (三) 申报要求。

  1.申报单位必须为省内注册企业或企业与政府部门、高校、科研机构的联合体,其中省外高校、科研机构不超过2家。

  2.项目实施期为3年,项目产业化必须在广东省境内。

  3.主申报单位具有较雄厚的实力。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00万元(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表)或注册资本超过5000万元,高校、科研机构具有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、工程中心等为代表的LED重大创新平台。

  4.必须提供专利查新报告。

  专题二:LED产业共性与关键技术集成(专题编号 0802)

  (一) 申报内容。

  方向一:高效大功率LED芯片产业化技术。

  方向二:晶片级LED封装产业化技术,高光效、高耐候、低热阻、低成本的新型LED封装技术。

  方向三:高光效、低成本、高可靠性、兼容性强的COB、DOB等光组件产业化和标准化技术(含封装、光色精确控制、接口、散热、驱动与智能控制等技术)。

  方向四:高效稳定的LED模组化结构照明光源或灯具,高聚光高光效超大功率投射型或类似高性能、高品质LED光源,新型优化配光与电源驱动技术的高效节能LED显示屏模块,大尺寸液晶面板用LED背光模块等。

  (二) 验收指标。

  1.技术指标:

  方向一:该项目产出芯片封装而成的白光LED在5000K色温段、Ra>70时,光效大于150 lm/W。

  方向二:通过LM-80或与之等效的光通维持率检测,白光LED在5000K色温段、Ra>70时,在额定工作条件下,大功率LED光效大于150 lm/W,小功率LED光效大于170 lm/W。

  方向三:至少有3款产品通过广东省标准光组件审核,并进入广东省标准光组件产品编码目录。

  方向四:LED照明产品类至少有5款达到广东省标杆指数评测C级以上;LED投射型光源光束角<10°,功率>100W;LED显示屏模块相对现有显示屏技术节电30%以上;LED背光模块结构式光效体现行业先进水平,直下式背光源可实现15mm混光,满足LCDTV行业标准,达到国家TV节能一级能耗标准。

  2.项目实施期内获得与产品核心技术直接相关的专利6件以上,其中发明专利或国际专利(PCT)2件以上,项目整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。

  3.采用新的技术路线,突破国外专利壁垒和技术封锁,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及战略产品,并实现规模化生产和商品化销售,项目产品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(以高新技术产品统计口径计算)

  4.依托项目实施,承担单位实现营业收入超2亿元。

  (三) 申报要求。

  1.申报单位必须为省内注册企业,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,省外高校、科研机构不超过2家。其中“方向三”为协同项目,需5家以上同类组件产品企业联合申报。

  2.项目实施期为3年,项目产业化必须在广东省境内。

  3.主申报单位具有较雄厚的实力,具备LED产品良好的生产条件,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00万元(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表)或注册资本超过5000万元。

  4.必须提供专利查新报告。

  5.优先支持国产LED芯片与下游应用技术的集成与应用。

  专题三:LED装备研制及产业化(专题编号 0803)

  (一) 申报内容。

  国产MOCVD设备批量制造与规模化外延工艺验证技术;用于LED照明光源产品、光组件批量制造的自动化装配(装配速度不低于1000支/小时)及在线检测设备;用于多芯片COB光组件封装的全自动固晶机、焊线机、模造成型(molding)机及在线检测、分选设备;符合LM79、LM80技术要求的LED光源模块在线老化设备等研制;大尺寸衬底级蓝宝石晶体生长炉及其长晶工艺产业化。

  (二) 验收指标。

  1.采用新技术路线,突破国外专利壁垒和技术封锁。

  2.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,项目实施期内获得与装备或产品核心技术直接相关的专利6件以上,其中发明专利或国际专利(PCT)2件以上,项目整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一流,与国际领先水平基本同步。

  3.实现两家用户以上实际销售,并提供用户使用意见。

  (三) 申报要求。

  1.申报单位必须为省内注册企业,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,其中国产MOCVD设备的规模化外延工艺验证技术鼓励工艺创新联盟企业联合申报。

  2.项目实施期为3年,项目产业化必须在广东省境内。

  3.申报单位具有较雄厚的实力,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00万元(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表)或注册资本超过5000万元。

  4.必须提供专利查新报告。

  专题四:LED技术标准体系建设(专题编号 0804)

  (一) 专题内容。

  LED照明产业国家综合标准化试点;LED照明产业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(TBT)防控体系建设;LED产业领域、光组件专利信息挖掘及专利技术标准化体系建设;标杆体系管理体系研究与建设。

  (二) 验收指标。

  1.立足于国家及我省LED产业发展现状,积极参与国家综合标准化试点工作,建设既适应产业发展实际又能与国际接轨的LED先进技术标准体系。以标准光组件为基本依托对象开展专利战略研究,构建TBT体系,应对和突破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和专利封锁。项目整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一流,与国际领先水平基本同步。

  2.国家综合标准化试点要以项目实施为依托,制定整体性、系统性、协调性规划,3年内至少完成5项以上产业急需、共性关键技术标准的研制,完成在全国范围内至少100家(省外50家)以上LED产业相关单位内的实施与应用,验证标准的有效性并予以反馈。

  3.培养一支高水平的LED标准化研究与应用技术团队。其中,高级职称3人以上,新增博士以上学历5人左右。

  (三) 申报要求。

  1.申报单位必须在省内具有龙头地位,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。鼓励省外已承担国家标准研制的合作单位参与。

  2.项目实施期为3年。

  专题五:LED照明示范与应用工程(专题编号 0805)

  (一) 申报内容。

  方向一:全面落实《广东省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》,继续支持市政道路、高速公路等公共照明领域,重点支持学校、医院、机场、大型商场、停车场、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应用LED产品改造室内外传统照明灯具,支持农村地区LED推广应用示范项目。

  方向二:支持企业拓展标准光组件的国内外销售市场,以新的商业模式和组织方式,联合构建标准光组件推广应用平台,提升标准光组件的国际影响力。

  (二) 验收指标。

  方向一:LED公共照明示范工程每个项目改造照明灯具20万盏以上,示范工程整体节电55%以上。

  方向二:项目实施期内单个企业或企业联合体标准光组件国内外销售额达1亿元以上,或采用标准光组件制造的LED器件销售5000万只以上。

  (三) 申报要求。

  方向一:

  1.LED公共照明应用示范工程由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牵头申报。

  2.优先支持采用新的商业模式,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(EMC)运作模式。

  3.示范工程必须采用经省LED照明产品评价标杆体系检测并纳入推荐产品目录的本省产品。

  4.项目实施期不超过2年。

  方向二:

  1.单个企业或多个企业联合申报,其中多个企业联合申报的,必须由省内企业牵头,可联合不超过1家省外龙头企业参与申报,企业总数不超过5家。

  2.主申报单位具有较雄厚的实力,具备LED产品良好的生产条件,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(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表)。

  3.项目按实施期内实际销售总量(合同)进行验收,实施期不超过3年。

  (四) 支持方式。

  本专题以无偿资助的方式安排专项资金。

  专题六:LED产业支撑服务平台建设(专题编号 0806)

  (一) 专题内容。

  基于标准光组件为设计单元的照明产品创意设计与展示,围绕LED寿命预测、质量可靠性评价、光色评价研究及验证、产业发展动态监测、粤港台协同创新和交互测试等方面推动LED产业支撑平台建设。

  (二) 验收指标。

  1.LED产业支撑服务平台以项目实施为依托,主体承担单位建成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、工程实验室等为代表的LED重大创新平台,项目实施期间新增研发、试验、检测等设备总值超过3000万元。

  2.形成LED光组件及产品的设计、预测、评价、监测、测试等相关方法或指标体系。

  3.项目实施期间获得与LED产品直接相关的专利10件以上(含发明、适用新型、外观),或相关软件著作权3 项以上。

  4.为5家以上的企业提供相关服务,并提供服务反馈意见。

  5.培养一支高水平的LED技术研发创新团队。其中,高级职称3人以上,新增博士以上学历5人左右。

  (三) 申报要求。

  1.申报单位必须在省内具有龙头地位,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,其中省外合作单位不超过2家。

  2.项目必须具备科技引领和创新驱动能力,代表中长期LED技术和产业发展方向。

  3.项目实施期为3年。